联邦法院驳回前首相纳吉(左)和儿子纳兹夫丁的上诉,他们须缴纳逾17亿令吉的税款。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驳回前首相纳吉和儿子纳兹夫丁的上诉申请,马国内陆税收局可从即日起向他们追讨逾17亿令吉(约4亿9100万新元)的税款。
联邦法院五司星期一(10月16日)作出一致裁决,驳回纳吉父子的上诉。
马国内陆税收局是在2019年6月25日入禀高等法庭,分别向纳吉父子追讨2011至2017估税年间,未缴纳的16亿9000万令吉和3670万令吉所得税及罚款。
高庭2020年批准内陆税收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简易判决是指法庭通过律师陈词,而没有聆听证人供词的方式,对特定案件作出裁决。
纳吉父子随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2021年9月驳回。
他们去年5月获准向联邦法院上诉,也获准暂缓执行简易判决。联邦法院今年6月聆审他们的上诉。
联邦法院法官娜莉妮聆审当天指出,政府征税是为了让国家运作,因此《所得税法令》赋权内陆税收局先向纳税人追讨税款,若纳税人有任何不满,之后可向当局提出异议。
娜莉妮星期一宣读判词时说:“我们研究了南非、澳大利亚、香港和加纳的案例。很显然,世界各地都在使用《所得税法令》里的‘先纳税,后上诉’机制。”
娜莉妮指出,纳吉父子可以向所得税特别委员会陈情,要求重新评估税款。
不过,即使他们向所得税特别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税款,他们仍须先缴清逾17亿令吉税款,因为《所得税法令》规定,纳税人在重新评估税款期间,必须先缴清税款。
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