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浙江嘉兴海宁市一女子捡到手机后,向失主索要1000元,民警协调也无果。22日,记者从海宁市公安局了解到,失主确实向女子付了1000元才拿回手机,后期如果失主诉讼维权,警方可以帮助提供相应的证明。
现场视频显示,有民警正在与一名女子协商,希望将手机归还给失主。但女子强调手机不是偷来的,而是捡到的,说对方应该给她与手机价格相等的报酬,不给就将手机扔进河里。
视频发布者配文称:“警察来了也没办法,只能协商处理,小姑娘只愿意给800元,商量了一下午无奈还是给了1000元。”
(现场视频截图)
记者从海宁市公安局了解到,此事发现在派出所接到失主的求助报警后,有民警陪同失主找到了捡到手机的女子,女子确实提出了要1000元。民警在现场一直帮失主进行协商,但女子确实不好沟通,失主见一直僵持不下,最后去超市换了1000元现金给了女子,才将手机要回。
工作人员介绍,女子的行为不在民警强制执行的职权范围内。但失主如果提起民事诉讼维权,他们也会帮助失主提供相应的证明。
华人网白浅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