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烈士墓11年内2次被人破坏,警方立案调查,律师:或构成犯罪

国内新闻 · 2023-12-29 12:50:00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九同村的詹忠义烈士墓被人为破坏,2012年该墓也曾被人为破坏过。律师认为,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闻此前报道,詹忠义出生于1982年8月,生前为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盖北边防派出所二级士官。2007年9月11日,詹忠义在出警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不幸被歹徒刺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2007年9月14日,詹忠义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批准为革命烈士,后被共青团浙江省委、省青联追授“五四青年奖章”,2008年2月4日被公安部追记一等功。他被安葬在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九同村麻园自然村。

2012年,詹忠义烈士墓曾被恶意打砸,近日又遭到破坏。12月26日,雅畈镇多部门对记者表示,此次被损坏的石狮子已经修复,烈士墓四周安装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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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忠义烈士墓,石柱被连根拔起

12月28日,新闻记者再次致电雅畈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报警后已立案调查。11年前的破坏案件,民警也一直在跟进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

对于破坏烈士墓的行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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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詹忠义姐姐固定的证据显示,墓地顶部五角星部分也遭到了破坏

孟博认为,破坏烈士墓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涉嫌构成犯罪。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涵盖了服务保障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方面的案例。强调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不法行为,加强对承载英烈精神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推进宣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


华人网白浅编辑报道


浙江金华 烈士墓 11年内2次 被人破坏 警方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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