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上班10天被辞退,工资仅发45元,劳动监察部门回应

国内新闻 · 2024-01-03 15:08:00

近日,一则郑州网络科技公司员工被辞退后只发45元工资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关注。该员工称,自己被公司胁迫签署了离职申请书和对工资无异议的证明,而公司方则拿出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作为依据。2024年1月1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若员工能证明被胁迫,其离职申请书是无效的,但也要求员工拿出证据。双方经过调解后,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补发了1000多元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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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根据河南当地媒体和极目新闻的报道,小王是河南郑州的一名普通上班族,他在同盈网络科技公司做网络推广,希望能够有个稳定的收入和发展前景。可是,他没想到,自己的梦想会被公司的无理辞退和霸王条款打碎。

小王的故事是这样的:

2023年12月20日,小王高高兴兴地加入了同盈网络科技公司,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公司承诺给他4000元的底薪,再加上1000元的补贴,转正后还能涨到5000元。他签了一份合同,但是他没有仔细看,也没有拿一份复印件,他觉得公司应该不会欺骗他。

2023年12月30日,小王刚刚参加完公司的培训,正准备回家休息,突然收到了公司的短信,说他被开除了,原因是他工作不称职,没有达到营销的要求。小王觉得很委屈,他才上班10天,公司根本没有告诉他要做什么,要达到什么标准,就这样把他赶走了。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要求公司按照法律给他发工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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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公司却拿出了一份他写的离职申请书和一份他签字的证明,说他是自己主动辞职的,而且同意按照合同的规定拿工资。

公司还给他看了一份合同的复印件,上面有一条很霸道的内容:“如果你在90天内自己走人或者被公司炒鱿鱼,你就要写辞职信,还要把工作证件还给公司,你的工资就按照兼职算,就是45元一单,而且你的所有补贴都没有了,如果你出差了,车费和住宿费都要自己掏。”

公司说,根据这个条款,小王只能拿到45元,因为他只做了一单生意,而且还请了一天假。

小王气得要爆炸,他说他不是自己辞职的,是被公司逼的,他说如果他不签那些文件,他就出不了公司的门。

他还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给公司看他的聊天记录,证明他已经工作了10天,而且做了很多单生意。他还说,公司没有告诉他上班前三天是试用期,不算工资,也没有给他发工作证件,更没有给他看过合同的原件。

小王和公司吵了起来,他觉得自己被公司欺负了,他找了一名律师,要求公司给他一个公道。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王从入职第一天就应该拿工资,而且公司不能随便开除他,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并且给他赔偿。

律师还说,合同中的那个条款是违法的,是对劳动者的权益的侵犯,是无效的。律师建议小王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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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小王和他的律师来到了劳动监察部门,要求部门介入调查。

部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还不确定是否能够处理这个事情,他们说如果小王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写的离职申请书,那么这个申请书是无效的,但是他们也要看到小王被威胁的证据。

工作人员还说,小王工作了多少天,应该从上班第一天开始算,而且合同里如果有不公平的条款,公司应该提前告诉小王,如果小王知道了还自愿签字,那么合同就有效,如果公司没有提前告诉小王,那么合同就是不公平的。

工作人员还说,小王和公司有劳动纠纷,可以打电话给他们投诉,如果小王和公司已经和解了,那么他们就暂时不能介入了。

在部门的帮助下,小王和公司最后达成了和解,公司给小王补发了1000多元的工资,并且给了他一些赔偿。小王说,虽然他没有得到完全的满意,但是他也不想再和公司纠缠,他只希望公司能够改进自己的管理,不要再欺负其他的员工。

公司则说,他们已经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处理了这个事情,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也没有逼迫小王签任何文件,他们只是出于好心和解,希望小王不要再说谎诋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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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分析

问题一:员工被胁迫签署的离职申请书是否有效?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求双方都是自愿的,不能有人强迫或者欺骗。

如果员工是被公司逼的,写了一份说自己不干了的信,那么这份信是无效的,员工还是公司的员工,公司不能不给他工资或者赔偿。

但是,员工要证明自己是被逼的,就需要有一些能够说明公司对他不好的证据,比如视频、录音、短信、微信等,或者其他员工的证言。

如果员工有这些证据,他就可以去找劳动仲裁的人,让他们帮忙解决问题,要求公司给他工资和赔偿,甚至赔偿他的精神损失。

如果员工没有这些证据,他就很难说服别人,公司也可以拿出合同和离职信,说员工是自己想走的,没有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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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合同中的条款,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降低员工的待遇或者侵害员工的权益。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不一样,或者对员工不公平,那么这个条款是无效的,员工不用遵守,公司也不能用这个条款来对付员工。

但是,要判断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是无效的,就需要对比合同和法律,看哪些地方有冲突或者不合理。

比如,法律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合同规定,试用期是三个月,那么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因为超过了法律的限制。

又比如,法律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员工每年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合同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或者给的赔偿很少,那么这个条款也是无效的,因为剥夺了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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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通过对这起事件的回顾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尊重对方的意愿,协商一致,不得强制或者欺骗对方,也不得利用合同中的条款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寻求法律途径,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和解或者放弃。

同时,双方也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证明自己的主张,争取合理的结果。

郑州网络科技公司员工被辞退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劳动纠纷案例,反映了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不公平待遇和侵权行为,也反映了一些劳动者对自己权益的不清楚和不维护,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你认为这起事件中,小王是否能够证明自己被胁迫签署了离职申请书和证明?如果你是小王,你会怎么做?


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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