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玉利用担任新泰市汶南镇党委书记、新泰市委常委、新泰市政府副市长、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东平县县长、高密市委书记、潍坊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潍坊市副市长1年后,主动投案公开简历显示,刘玉于2022年4月任潍坊市副市长等职。2023年5月22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记者注意到,刘玉是主动投案,当时距离其担任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刚刚过

国内新闻 · 2023-11-18 16:42:00
长期与“政治骗子”交往,山东省潍坊市原副市长刘玉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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