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内合计受贿126次,并且多数受贿行为发生在自己办公室......日前,一份判决书曝光了湖北十堰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思爽的违法事实。图为朱思爽,他于2013年初成为十堰农商行首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朱思爽在掌舵十堰农商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办理银行贷款、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07万元。经一审法院判决,朱思爽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不具备立功情节,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由风及腐”公开信息显示,朱思爽现年60岁,曾长期供职于湖北农信系统,从出纳、会计、信贷员干起,一步步走上了县联社理事长,省联社办公室主任、发展研究处处长等岗位。2013年初,十堰农商行正式挂牌开业,朱思爽成为该行首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他由十堰农商行董事长转任湖北省联社风险总监,后任省联社特级督导员。在他掌舵期间,十堰农商行无疑是一家“网红”银行,虽然资产规模不大,但在其任期曾两度荣获“全国农商银行标杆银行”“全国十佳农商银行”等称号,朱思爽本人也获得诸多荣誉。2018年6月,朱思爽还曾出版
今年年初,关于中国台湾女星安于晴及她的朋友在泰国曼谷旅游期间,遭遇辉煌警察局警察设路障,并要求支付27000泰铢的勒索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然而,这一事件现在有了新的进展。11月8日,腐败与不当行为刑事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宣判。在该案中,反腐败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作为原告起诉了原辉煌警察局育德乐警察中尉及其同谋,共计6名被告。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刑事法院判定1至4号被告有罪,侵犯了《2018年预防和制止腐败宪法》第173条以及《刑法》第83条。针对1至4号被告的行为被认定为单一犯罪行为,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刑事法院根据处罚力度最严厉的《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判处1至4号被告每人5年监禁。同时,刑事法院驳回了原告对5至6号被告的起诉。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