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醉驾入罪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这一司法政策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担心这是对醉驾的放纵和纵容,有人认为这是对醉驾的合理和人性化的处理。那么,这一政策的出台究竟有何背景和意义?它又将如何影响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背景回顾醉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它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身的安全,也会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法定标准是指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80毫克/100毫升。如果达到这一标准,就会受到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而如果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还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醉驾作为一种危险犯,是在2010年刑法修正案中正式入刑的。之前,醉驾只是一种行政违法,只要不造成严重后果,就很难追究刑事责任。这导致了一些醉驾者的骄横和嚣张,以及一些醉驾案件的惨痛和悲剧。比如,2009年,北京的孙伟铭醉驾撞死一名女大学生,还威胁现场目击者说“我爸是李刚”,引发了社会的强烈愤慨。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醉驾,刑法修正案将醉驾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围,规定醉驾的最高刑罚为6年有